有經驗的人稱“先污染后治理”的觀念是行不通的!(上)
信息來源:http://m.exclusivoestemes-ib.com/ 發布時間:2013/3/30 9:00:20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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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現在都認識到我們國內的污染情況是很嚴重的,而更為嚴重的是現在仍有很多人抱著“先污染后治理”的觀念,這樣的想法在治污工作中是不可取的!對此,我們特意就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胡靜的專業人士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一、我們國家現在似乎正處在一個敏感期: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公民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對此您怎么看?
胡靜:治理空氣污染已經成了人們關心的“頭等大事”,去年PM2.5數據的公開就像是一場革命,讓政府把空氣治污提上日程。當然,這也正在成為市民的共識與努力。
二、近潘石屹在呼吁《清潔空氣法案》,它和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什么區別?
胡靜:《清潔空氣法》其實是美國的稱呼,和我們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在環境監測和管理上沒有特別明顯的區別?諝獾馁|量標準就應該以人的承受能力作為基本的考慮因素,這被稱為環境基準也就是對環境污染人產生不良影響的大臨界值。任何人都能感覺到,我們早就超出了那個臨界值甚至到了危害生命的程度。環境問題都到了致命的程度,我們就不得不去想一想現行的法律體現的是不是人民的意志。
三、“立法”能更好解決霧霾天氣?
胡靜:現行的污染防治單行法已經有六部,體系很健全條款也相對嚴苛,但是人們的生存環境卻在一天一天的惡化。說到霧霾天氣,其實《大氣污染防治法》是在2000年就已經修訂的,據我所知環科院也有專門的立項修改這部法律,成效微乎其微。這說明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并不是單純的立法,而是執法。不可否認,我國國家的經濟發展成果令世界矚目,但我們也為此付出巨大代價,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環境違法成本非常低,導致一些污染企業肆無忌憚。
四、為何我們難逃“先污染后治理”的觀點?而經濟的激勵為何難以推行?
胡靜:這實際上必須要說到現代國家制度中契約意識的建立,我們國家的激勵方式主要是從政績的角度,比如城市評優,這當然是一個方面的激勵,但力度不夠。這一點上美國的經驗就是可以借鑒的,聯邦政府推進某項環保政策時要相應地給州政府財政支持和環境工程立項,簡而言之,這樣的激勵機制下中央和地方之間就不僅僅是中央集權自上而下的權力關系,還有經濟利益和發展的聯系,這種關聯體現的就是契約意識。不是經濟激勵推行難度大,而是我們的執政方式還沒有契約意識的概念。
今天我們主要就針對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胡靜關于空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分析為您做出介紹,從中可以看出我們國內治污工作的不足之處,并且還有哪些是可以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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